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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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 |
联系人 |
李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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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中马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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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定市华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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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隶属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5555号,自2000年建成投产,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不断对厂房和设备进行更新换代,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目前,该公司主要包括三个生产车间(极板车间、装配车间、成品车间)和与生产配套的辅助设施,年生产铅酸蓄电池650万支。该公司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蓄电池生产技术,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生产工艺流程顺畅。 该公司2018年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自上次职业卫生评价以来,该公司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工艺设备、防护设施等未发生变化,目前该公司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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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范凤杰 |
报告编制人 |
倪丽耐、马立晶、薛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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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凤杰、于迎芳 |
时间 |
2021.8.6 |
陪同人员 |
李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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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范凤杰、马立晶、于迎芳、范雨生、吴幸桂、秦方娜、李明、王娜娜 |
时间 |
2021.8.6-2021.8.9 |
陪同人员 |
李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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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烟、铅尘、硫酸、炭黑粉尘、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7项,铅烟、铅尘、硫酸、炭黑粉尘、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要求。 本次检测物理因素共检测2项,噪声和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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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铅蓄电池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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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指定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卸酸过程中,继续加强管理,预防泄漏,明确双方职责。 (3)生活污水处理清淤过程中,对工作环境进行通风换气,并对硫化氢气体和氧气检测达标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继续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应继续保持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6)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7)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继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8)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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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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