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高档地毯纱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高档地毯纱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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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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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蠡县北郭丹镇北郭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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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高档地毯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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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位于保定市蠡县北郭丹镇北郭丹村,是一家以羊毛、化纤为原料,以和毛油为辅料加工生产地毯纱线的企业。该公司原有和毛、梳车、纺车等设备共11台,年产地毯纱120t。 该公司为满足国内外高档地毯用纱需要,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引进先进进口设备,生产规模增加至年产各类纱线15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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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薛灿、陆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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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何阳光、陆凯明 |
时间 |
202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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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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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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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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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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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皮毛粉尘、其他粉尘、噪声,根据类比检测结果,除精纺车间细纱工、粗纺车间合股工接触的噪声超标外,其他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超标的原因是细纱机、合股机进行加工时产生的噪声值较高,工人作业时间长,且近距离作业。 通过类比检测数据可看出,本项目参照类比项目现有情况,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针对噪声超标岗位该公司为员工配备了耳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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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纺织业中的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皮毛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类比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若按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验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投入使用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与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 (4)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5)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6)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本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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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11月2日,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高档地毯纱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刘喜房、纪化成、张新建组成评审组,刘喜房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车间建筑物长、宽、高、朝向资料。 2.对企业概况进行重新调查,改扩建前产量是多少?接害员工16人来源情况未见说明。 3.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1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