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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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梅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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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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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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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蠡县明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东,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制造、加工、销售,年生产商品混凝土约10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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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薛灿、史东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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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史东旭、范雨生 |
时间 |
2021.9.16 |
陪同人员 |
梅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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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史东旭、范雨生 |
时间 |
2021.9.16-9.18 |
陪同人员 |
梅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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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和噪声。本次评价对矽尘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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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砼结构构件制造,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噪声和矽尘。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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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等相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警示标识的设置。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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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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