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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报告名称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帅

地理位置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项目名称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

项目简介

风力发电作为无污染绿色能源,可替代部分一次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利用风能资源不仅可以提供新的电源,更重要的是能够减少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排放,环境效益非常突出。因此,承德御风能有限公司投资41660.35万元建设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48MW。

项目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了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的核准证(承发改审批核字201524)。项目于2017年4月27日取得了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变更建设单位的函,建设单位由原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变更为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本项目属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因此202010月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马祝礼、陆凯明

现场调查人员

马立晶、马祝礼

时间

2021年3月4日

采样人员

马立晶、马祝礼

时间

2021年3月4日

检测人员

马立晶、马祝礼

时间

2021年3月4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3个,实检样品数3个,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磁场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安排工人进行电工作业、高出作业体检。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评审意见: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

1、职业病危害识别部分,补充冬季雪地紫外线危害识别。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部分补充电场巡检工紫外线防护镜配置情况调查并评价。补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周期调查并评价。

2、应急救援部分,补充对讲机、担架、骨折固定用夹板配置情况调查并评价。

3、补充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情况调查并评价。

4、评审专家的其他修改意见。

现场验收意见: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围场大唤起48MW风电场项目完工并投入试生产运行至今,在考核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同时,考核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能满足职业健康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按照防护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施工的,设施齐备,测试数据齐全,运行基本正常。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等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了各岗位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贯彻执行。在各岗位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1、规范企业制度发布、人员任命文件格式。

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记录。

2、给电场巡检工配置紫外线防护镜。

3、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整改意见。

 

专家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张新建、纪化成

2021年6月20日

现场调查、采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