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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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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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定州市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产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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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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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新建一套150t/h干熄焦装置,配套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装置,年发电量182367×103kWh,蒸汽产量33.1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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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康海龙、马立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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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孙岩 |
时间 |
2021.4.1 |
陪同人员 |
李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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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于迎芳、康海龙 |
时间 |
2021.4.12-2021.4.15 2021.6.30 |
陪同人员 |
贾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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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焦炉逸散物、甲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酚、吡啶、萘、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苯并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其他粉尘等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除发电站巡检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他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高温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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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炼焦业。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焦炉逸散物、甲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酚、吡啶、萘、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苯并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选择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外包单位,告知其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 (2)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一氧化碳等浓度较高,且存在密闭空间等作业,可能导致中毒、缺氧窒息等事故发生,因此,建设单位在今后运行中,应重视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维修人员产生的健康影响,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应急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依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和导致事故发生。 (3)本次检测是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时进行的,依据检测结果,皮带场所粉尘浓度较高,干熄焦巡检工等接触噪声强度接近限值,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加强现场卫生清扫,清扫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积尘较多、设备运行异常等原因,可能存在皮带工、干熄焦巡检工等接触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超标可能。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7)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调整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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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情况: 2021年5月28日,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 1、补充氧化杀菌灭藻剂、非氧化杀菌灭藻剂、906H水处理剂、YH108A深度脱氧剂成分调查和其职业病危害性识别。 2、补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安装位置分析评价。 3、应急救援措施的调查与评价中,针对密闭空间作业、氮气泄露导致缺氧窒息危害进行分析和评价。 4、补充锅炉加药装置间针对药剂泄漏到地面的吸附材料和收容工具调查评价。补充除藻剂洒漏地面的吸附材料和收容工具调查评价。 5、补充气防站电话、录音电话、生产调度电话、事故警铃、气体防护作业(救护)车辆调查和评价。 6、补充外委作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调查和评价。 7、将密闭空间列入关键控制点。 8、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1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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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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