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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1-7-29

报告名称

河北国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国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曼

地理位置

保定市徐水区长城北大街4453号

项目名称

河北国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河北国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设有4条木塑型材生产线,主要原辅材料为聚乙烯颗粒、PVC树脂、木粉、钢管等,产品为塑木椅条、塑钢椅条等。目前受市场影响,正常情况下,4条生产线仅运行一条,且PVC木塑型材生产线偶尔运行。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于迎芳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康海龙、倪丽耐

现场调查人员

于迎芳、张玲

时间

2021.5.11

陪同人员

王曼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于迎芳、张玲

时间

2021.5.11-2021.5.13

陪同人员

王曼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家具制造业和塑料制品业。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聚氯乙烯粉尘、木粉尘、氯乙烯、氯化氢、噪声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尽量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尽量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实现劳动者远距离操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5)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7)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8)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9)该公司循坏水收集池存在清淤作业,清淤作业外委,清淤过程属于密闭空间作业,可能产生缺氧窒息、硫化氢中毒危害。该公司在清淤时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告知其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清淤时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进行,避免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10)今后生产过程中,如PVC木塑型材生产线正常运行,应进行检测评价。此外,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