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地热开发分公司任丘市万锦新城与石油海蓝城(A、B、C地块)地热供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地热开发分公司任丘市万锦新城与石油海蓝城(A、B、C地块)地热供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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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地热开发分公司 |
联系人 |
吴梦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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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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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任丘市万锦新城与石油海蓝城(A、B、C地块)地热供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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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拟建项目总投资6804.71万元,年利用地热资源19×10 4 GJ,年采/灌地热水量 53.3×10 4 m 3 ,总供热面积78.76×10 4 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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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马立晶 |
报告编制人 |
倪丽耐、范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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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马立晶、范凤杰 |
时间 |
2021.5.14 |
陪同人员 |
吴梦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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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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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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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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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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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运行过程中,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原辅料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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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地热开发分公司任丘市万锦新城与石油海蓝城(A、B、C地块)地热供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换热站、井场距离居民楼距离介绍。 2、考虑半地下井场密闭空间识别。补充换热站地下一层和地下井场的通风、地下防潮、防渗处理、漏水排除措施调查分析。 3、补充措施中补充防冻、防烫伤个人防护用品要求。 4、完善其它评审修改意见。 专家组长: 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1年6 月 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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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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