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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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庆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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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拟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那良镇、扶隆乡的低山丘陵区域。场区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21°44.5'~21°47.6'和东经 107°50.2′~108°1.5′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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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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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2012年10月,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提出《广西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将广西防城南山风电场项目推荐为“十二五”开发项目。2011 年 9 月 2 日,防城区人民政府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风力发电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同意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防城区开发风力发电项目,总规模为 100MW,分二期建设;2013 年 8 月 12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同意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桂能新能函〔2012〕395 号),同意由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开展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本工程为防城南山风电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 50MW,面积约 44km2。2015年12月31日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5]1673号);2018年1月18日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延长核准有效期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8]78号)。 该项目为投入使用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建发[2021]5号),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煤场封闭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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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孙岩 |
报告编制人 |
倪丽耐、范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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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工频电磁场、噪声等。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预计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作业人员实际接触工频电磁场、噪声等的浓(强)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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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电力生产(其他)。本项目主要存在高温、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建发[2021]5号)等的规定,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数据,经综合分析,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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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 (4)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6)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7)公司应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8)六氟化硫的充装由厂家进行。公司应加强监督。告知厂家在操作过程中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9)夏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高温的操作人员配备清凉饮料、藿香正气胶囊等防暑降温药品。 (10)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1)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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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因疫情特殊管控要求,将《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发至评审组专家,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函审,评审组由任清亮、柴栋梁、杜欢永组成,任清亮担任组长。 专家组认为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作用。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应急救援药品及采取的措施。 专家组长:任清亮 专家组成员:杜欢永、柴栋梁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