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该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监督未进行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并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4)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程度降低职业危害。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7)进一步建完善、更新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8)污水处理设施清淤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但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会接触到。污水处理清淤作业时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通风换气,检测含氧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淤作业,避免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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