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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1-2-8

报告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林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固城1号

项目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企业。公司位于河北省定兴县固城一号,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保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年生产能力为:注射用复方骨肽740万支,脑蛋白水解物2t,水针制剂487万支。

该公司上次现状评价于2017年9月完成,2020年3月完成了降耗减排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降耗减排中心项目新建一套回收装置用于回收废丙酮、废乙醇,并再利用。公司其余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该公司投入运营以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葛志茹

报告编制人

陆凯明、范凤杰、孙岩

现场调查人员

陆凯明、范凤杰

时间

2020.9.1

采样人员

陆凯明、孙岩、周涵

时间

2020.9.2-2020.9.4

检测人员

秦方娜、牛烁、李明、吴军龙

时间

2020.9.2-2020.9.5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丙酮、甲醇、乙腈、氢氧化钠、硫化氢、盐酸、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7项,实检7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171个,实检样品数171个。其中冻干粉针车间洗瓶工、冻干粉针车间灌装工的8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类与生物药品制造类,本项目存在其他粉尘、盐酸、氢氧化钠、丙酮、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1该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监督未进行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并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4)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程度降低职业危害。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7)进一步建完善、更新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8)污水处理设施清淤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但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会接触到。污水处理清淤作业时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通风换气,检测含氧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淤作业,避免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