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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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段皓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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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省级)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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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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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55748万元,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投资170498万元,年产3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纤维。 本项目位于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省级)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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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孙岩、康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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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薛灿 |
时间 |
2020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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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康海龙、薛灿、马祝礼 |
时间 |
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19日、 2020年7月19日、2020年7月20日、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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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牛烁、秦芳娜、吴军龙、刘子源、康海龙、薛灿、马祝礼 |
时间 |
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1日、 2020年7月19日、2020年7月20日、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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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氢氧化钠、噪声、高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氨、臭氧、硫化氢、盐酸、硫酸、砂轮磨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电焊弧光、照度、排风罩的控制风速。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13项,实检13 项;应检物理因素4项,实检4项。应检样品数241个,实检样品数272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192个。其中,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样品6个,氢氧化钠样品30个,一氧化氮样品6个,二氧化氮样品6个,氨样品24个,臭氧样品6个,硫化氢样品24个,盐酸样品18个,硫酸样品12个,砂轮磨尘(总尘)样品6个,电焊烟尘(总尘)样品6个,木粉尘(总尘)样品45个,一氧化碳样品3个。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80个。其中,噪声样品59个,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样品1个,高温14个,照度5个,排风罩的控制风速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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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木粉尘、盐酸、氢氧化钠、噪声等。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等的规定,结合项目所用原辅料、生产工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及接触水平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评价结果,本项目接害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本项目当前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和建议的情况下,基本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在碱罐、酸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密闭空间维修、清理作业时,严格落实密闭空间作业落实准入制度,做好应急准备。注意通风,实行两人监护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做好配合,不准擅离职守,时刻注意操作者动态,防止中毒窒息、中暑等事故的发生。 (2)按《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防颗粒物口罩、耳塞等。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3)纺练车间精炼工、烘干工因接触时间过长造成接触的噪声超标,建议采取轮岗等措施,缩短接害时间。 (4)原液车间羟胺调配间在配置羟胺溶液时羟胺会挥发到室内,目前调配间有可开启的侧窗,但羟胺的挥发性较强,建议增加机械通风。 (5)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期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6)公司应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进一步完善更新本项目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公司为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配备了SNR值为31dB的防噪声耳塞,根据检测结果配备的耳塞SNR值过高,应根据不同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的高低,为其配备相应型号的防噪声耳塞。 (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100%体检,并按照体检结果妥善进行处理。 (9)在今后运行中如设备、生产工艺或生产状态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的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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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验收)情况: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李亚洲、张建、李月平、段皓轩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 2、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客观、可信;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的分析、评价较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4、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对职业健康风险预防控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控制措施要求,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修改建议: 1、补充完善原辅材料一览表,细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识别分析; 2、细化通风橱等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将浓酸、浓碱卸车入罐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列入关键控制点。 4、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并存档备查。 专家组组长:纪化成 专家组成员:刘喜房、张新建 2020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