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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2-8

报告名称

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坤亮

地理位置

电厂厂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原株洲县)淦田镇南面的陈家塘。灰场位于赵家冲灰场。

项目名称

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

项目简介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响应湖南省政府和株洲市政府的号召,积极部署株洲老电厂迁出工作,立足于湖南省能源发展战略,着眼于低碳清洁高效发展要求,拟建设技术先进的“超超临界”大容量、高参数机组,以实现降低单位能耗、节能减排,促进煤电的转型升级。

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株洲老电厂从株洲市中心城区外迁,并在株洲地区择址建设大型高效环保型燃煤发电厂,项目按4×1000MW级机组规划,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级机组后,有序关停处置公司现有在役2台31万千瓦机组,完成公司整体搬迁发展。

2018年5月21日,该公司取得了湖南省能源局的《关于同意大唐华银株洲2×1000兆瓦煤电项目纳入《湖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复函》。2019年7月29日,取得了湖南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大唐株洲华银发电厂退城进郊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2020年8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总报告》(送审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相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2018年10月1日,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薛灿、葛志茹

现场调查人员

——

时间

——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若企业的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等的防护性能及效果处于正常状态下,且采取可研中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补充措施后,预计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集控运行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及推煤机司机接触的噪声强度、煤尘浓度可能超过国家限值的要求,其他均符合要求。

若企业对防护设施的性能等维护检测不到位,致使灰库等场所产生粉尘、机组系统产生的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机率增加,故在采取可研中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补充措施后,应企业严格设备的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机率,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评价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分类,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工业行业中的“火力发电”。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噪声、高温、煤尘、矽尘、盐酸、硫酸、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氢氧化钠等。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正常生产条件下氨等有害物质浓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但在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物料的大量泄漏,导致操作人员急性中毒、化学灼伤等。应重视生产装置中管线、阀门、仪表等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杜绝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针对氨等毒性大、挥发性强、可能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量泄漏与扩散的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应予以落实,并通过日常演练加以完善。(2)拟建项目在进行维护检修时,由于通风置换不彻底,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窒息等事故,检修人员进入密闭容器检修前,应进行充分的空气置换排出其内部的有毒气体;经检测合格、检修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具后才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监护。(3该企业应加强对检维修作业和外委作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作业过程中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及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其性能和效果处于正常状态。例如:移动式轴流风机、移动式吸尘器等。4)拟建项目施工前,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投产后,在试运行30日~18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专家组评审意见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组织专家对《大唐华银株洲退城进郊2×1000MW煤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组由柴栋良、杜欢永、李珏组成,柴栋良担任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报告意见:

1 ·根据GBZ2·1-2019,规范类比数据的表述与分析;

2.细化原辅材料浓度的相关资料;

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与建议;

4.·完善建筑卫生学、总体布局等方面的分析与评价;

5.·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长:柴栋良

专家组成员:杜欢永、李珏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