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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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棉尘、其他粉尘、噪声,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检测数据可看出,本项目参照类比项目现有情况,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加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管理,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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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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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纺织业中的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类比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本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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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依据《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职业危害控制。
(2)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外包作业,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
(3)项目施工单位应设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4)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毒物的员工发放防毒口罩、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为焊接人员发放焊接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本项目施工前,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投产后,在试运行30日~18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7)项目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项目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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