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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绥滨吉成望江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9

报告名称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绥滨吉成望江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宇

地理位置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东部5km处,距绥滨县4km处。

项目名称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绥滨吉成望江风电项目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东部5km处,松花江北岸,滩涂地带,距绥滨县4km处。装机容量为49.5MW。拟安装252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限容1.5MW),年上网电量为12125kW·h
该项目生产工艺为风吹动风机叶片做功,并通过主轴、齿轮箱传递给风力发电机组转子,转子在发电机定子中旋转、切割磁场产生电能。发电机组出线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接至绥北变电站。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马立晶、范凤杰

现场调查人员

——

时间

——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和工频电磁场。

类比企业对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噪声和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通过类比检测数据可看出,本项目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加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管理,预计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存在工频电磁场、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类比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该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进行公示留档备查。工作过程报告以及公示信息表式样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附件4和附件7的要求填写。

5)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颗粒物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冬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低温的操作人员配备冻伤膏等防冻伤药品。

7)建设单位应关注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视屏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职业禁忌证不上岗,对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理。

8)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专家组评审意见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疫情特殊管控要求,将《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绥滨吉成望江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发至评审组专家,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函审,评审组由陈永青、闫慧芳、张新建组成,陈永青担任组长,评审前,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专家们通过线上或电话质询,了解了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和评价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相关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形成如下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 完善项目利旧情况的分析;

2.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

 

                                    专家组组长:陈永青              

                              专家组成员:闫慧芳、张新建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