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增加2具二甲苯储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增加2具二甲苯储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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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
联系人 |
张伟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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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经济开发区华北石化分公司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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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增加2具二甲苯储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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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石化分公司)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2日在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油、石脑油、硫磺、MTBE、液化石油气、丙烷、丙烯、氢气、苯、甲苯、液氨、甲烷、柴油、燃料油、聚丙烯、石油沥的生产等。 为适应130万t/a连续重整装置、40万t/a苯抽提装置芳烃产品的存储要求,华北石化分公司拟在4×5000m3芳烃罐区东侧将建设2座5000m3内浮顶储罐及配套设施,储存介质为二甲苯、苯,该项目拟投资2229.89万元,建设“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增加2具二甲苯储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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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康海龙、孙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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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郝悠酉 |
时间 |
202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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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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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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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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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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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业。拟建项目存在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拟建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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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 (4)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6)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7)夏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高温的操作人员配备清凉饮料、藿香正气胶囊等防暑降温的个人防护用品。 (8)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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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2020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增加2具二甲苯储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明确评价范围。 2、工人没有新招员工,增加本项目后,工人日劳动时间是否变化。 3、补充油罐清洗、维修作业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可能性分析。、补充油罐清洗、维修作业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评价内容。 4、细化类比项目依托应急救援组织、泄漏应急处置工具配置情况。 5、补充类比项目苯罐、二甲苯罐、轻污油罐在装油时顶部如何控制油气外排。补充本项目苯罐、二甲苯罐、轻污油罐在装油时顶部如何控制油气外排。 6、表8.1-1 补充措施一览表中有关报警器设置要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 7、调查公司现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评价其符合性。凋查现有辅助用室在增加本项目后的符合性。 8、补充、完善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