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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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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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河北旭阳新能源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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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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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采用变压吸附提纯工艺,以合成氨装置配套的以甲醇驰放气和焦炉煤气混合气生产的PSA产品氢气(H2:99.94%)为原料,生产99.94%氢气,装置生产规模为500Nm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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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康海龙、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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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张玲 |
时间 |
202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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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于迎芳、张玲 |
时间 |
2020.9.24-20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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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于迎芳、张玲 |
时间 |
2020.9.24-20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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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一氧化碳。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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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噪声等危害因素,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密闭化、自动化程度高,由原料气组分表可知,一氧化碳含量相对较低,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建议: (1)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能正常运转、使用。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针对周边装置泄漏产生的一氧化碳、氨等危害因素,进一步加强应急知识培训,避免周边装置泄漏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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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总经理助理吴志强、齐拥军,车间主任王永军,经理助理贾楠,主任助理赵江海,李成山工程师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 2、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客观、可信;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的分析、评价较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4、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对职业健康风险预防控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控制措施要求,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修改建议: 1、补充依托的控制室位置及其防噪声、防暑、取暖情况调查和评价。补充控制室照度监测。 2、完善辅助用室相关内容。 3、完善增加本项目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和气防站配置的符合性评价。 4、补充完善本项目与周边装置之间距离资料,分析其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互相影响。 5、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