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厂长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
||||
项目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 |
||||
项目简介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系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工业园区,是专业生产中高温太阳能真空集热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管的企业; 该项目于2013年取得了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沧高经发备字[20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2019年9月21日,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倪丽耐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时间 |
——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矽尘、高温等。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预计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玻璃制品制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对天然气管线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查,对危险源部位进行巡检,并建立检查记录,加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2)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3)本项目施工前,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投产后,在试运行30日~18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和危险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建议,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报告按专家意见补充修改后备查。 1、在企业概况中,完善本公司历史及已经投产项目介绍, 补充本公司执行职业病防治制度情况介绍。岗位设置及定员中说明工人来源 。 2、总平面布局中,补充建设场地形状,补充各建筑物间距介绍,补充门口位置介绍。补充建筑物长、宽、高、朝向资料。 3、建筑卫生学评价,没有自然采光方式、采光系数,没有人工采光照度,不能评价为采光照明合格且需在补充措施中提出建议。 4、完善窑炉投料粉尘控制分析和评价。 5、对车间卫生间、更衣室(饮水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6、完善评价检查表高温设备布局检查内容。 7、补充碳酸钠的腐蚀性危害分析,补充洗眼器配置需求的分析。 8、完善个人防护用品评价内容。 9、补充、完善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张新建、纪化成 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