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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0-12-2

报告名称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

联系人

肖建江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经济开发区的乐凯工业园区

项目名称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2015年11月13日成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科技工业聚集区建业路6号,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膜及带涂层的膜类加工产品、生产、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配套产品、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公司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了职业卫生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通过以上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本次为该公司首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该公司投入运营以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葛志茹

报告编制人

蔡凤玲、倪丽耐

现场调查人员

蔡凤玲、李新勉

时间

2020.9.25

采样人员

蔡凤玲、李新勉

时间

2020.9.25-2020.9.27

检测人员

秦芳娜、牛烁

时间

2020.9.25-2020.9.27、2020.9.29-2020.9.30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蜡烟、二氯甲烷、硫化氢、聚乙烯粉尘、氧化铝粉尘、一氧化碳等。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84个,实检样品数84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薄膜制造业”(2921),本项目存在噪声、聚乙烯粉尘、二氯甲烷、石蜡烟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等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如需对《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未包括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需通过专家评估后确定,评估内容包括:毒理学研究资料、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资料、可能引起的健康损害、健康监护能够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产生有利的结果、健康检查的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接受的、检查结果有明确的解释及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等。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程度降低职业危害。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