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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部环境可靠性试验与检测条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报告名称

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部环境可靠性试验与检测条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联系人

苏娇

地理位置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产业园区内,9号焦炉端北侧的预留位置上。

项目名称

四期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神舟四路486号预计总投资500万元。本项目新增工艺设备13台(套),改造建筑面积1160m2

本项目本项目对航天基地厂房新租的现有力学试验区东侧两跨区域进行改造,建设气候环境试验区和噪声试验室,在改造区域新增气候环境试验设备和噪声试验设备设施。主要包括干熄焦装置、汽轮发电装置和公辅设施几部分。主要设备包括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快速温变试验箱、温度冲击试验箱、低气压试验箱、精密烘箱、热真空箱、离心机、霉菌箱、盐雾试验箱、太阳辐射箱气流扬声器和空气压缩机组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新勉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孙岩

现场调查人员

--

时间

--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紫外辐射、霉菌孢子、乙醇等。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预计试验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的检测服务。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若按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验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投入使用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与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该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

(4)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6)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7)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本项目所用原来涉及多种化学品,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储存。

(9)本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 补充本项目利旧情况;

2.核实原辅材料品种及用量;

3.调查霉菌试验和盐雾试验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

4.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专家组组长:方平           

                      专家组成员:贾自来   杨科

                    20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