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井天润平价上网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两面井天润平价上网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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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张北县天汇风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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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西北部约50km处,两面井乡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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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两面井天润平价上网风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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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拟建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西北部约50km处,两面井乡境内。风电场海拔1290-1356m之间。拟安装2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年上网电量为179.65GMWh,年利用小时数为359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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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康海龙、范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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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范凤杰 |
时间 |
2020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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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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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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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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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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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和工频电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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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存在工频电磁场、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类比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5)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6)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颗粒物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冬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低温的操作人员配备冻伤膏等防冻伤药品。 (8)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9)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议制定检维修过程密闭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企业相关人员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检维修人员密闭空间作业在密闭空间作业时,佩戴便携式氧浓度测试仪、长管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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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8月28日,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在该公司会议室对《北京天润张北县两面井天润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 完善类比企业调查; 2. 完善六氟化硫报警装置的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 3.补充完善检维修作业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 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纪化成 专家组成员:杨立新、张新建 2020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