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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柔性直流电网±500kV张北换流站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6-29

报告名称

张北柔性直流电网±500kV张北换流站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

刘磊

地理位置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公会镇

项目名称

张北柔性直流电网±500kV张北换流站工程

项目简介

本项目安装2x150万千瓦柔性直流单元,安装单台容量56.7万千伏安的换流变7台,其中1台备用;安装2组120万千伏安联络变压器,建设500千伏交流出线间隔1个,建设220千伏交流出线间隔12个,换流功率3000MW。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于迎芳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孙岩

现场调查人员

于迎芳、孙岩

时间

2020.1.9

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电力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六氟化硫、氟及其无机化合物、工频电磁场、噪声等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化控制,人员巡检作业,产生六氟化硫等危害的GIS、断路器等设备密闭,设屏蔽装置等降低工频电磁场危害,针对产生噪声设备,设减振、隔声等降噪设施,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建设单位应针对建设施工期与施工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相关协议,确定双方在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规定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

(5)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6)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如有外包作业,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组织专家对《张北柔性直流电网± 500kV 张北换流站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刘喜房、纪化成、张新建组成评审组,刘喜房担任评审组组长。专家们通过线上或电话质询,了解了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和评价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相关情况。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管理方面的委托关系。

2.完善六氟化硫在电弧、水分作用下分解产物的识别分析。

3.识别有限空间及其作业,补充密闭空间作业制度。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