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成山 |
|||
地理位置 |
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河北旭阳新能源产业园 |
|||||
项目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
采用变压吸附提纯工艺,以合成氨装置配套的以甲醇驰放气和焦炉煤气混合气生产的PSA产品氢气(H2:99.94%)为原料,生产99.94%氢气,装置生产规模为500Nm3/h。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马立晶 |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王亚军、何阳光 |
时间 |
2020.4.15 |
|||
采样人员 |
|
时间 |
|
|||
检测人员 |
|
时间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噪声。 类比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19、GBZ2.2-2007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噪声等危害因素,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密闭化、自动化程度高,由原料气组分表可知,一氧化碳含量相对较低,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建议: (1)建设单位应针对建设施工期与施工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相关协议,确定双方在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规定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 (5)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6)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如有外包作业,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 (7)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氢气纯化及充装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和危险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建议,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报告按专家意见补充修改后备查。 1、补充解吸气成分组成分析。 2、类比项目和本项目是同一公司的不同项目,在类比调查中简化职业卫生管理内容介绍。补充类比项目原料气、解吸气成分分析。类比项目设置了一氧化碳报警仪,本项目未参考设置原因说明。 3、应急救援分析和评价,补充本项目附近其他项目设备泄漏影响本项目从业人员应急需求的情况。管理评价方面分析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应现场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能否满足本项目应急需求。 4、补充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分析和评价。 5、补充本项目附近其他项目的设备泄漏影响本项目的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建议。 6、补充、完善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