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四十六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四十六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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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 |
联系人 |
刘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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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易县城东112国道路南(良村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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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四十六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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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四十六加油站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下属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目前该加油站运行正常,在加油、油品装卸、储存油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 该站自2017年8月现状评价以来生产工艺等未发生变化,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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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孙岩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康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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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马立晶、何阳光 |
时间 |
20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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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马立晶、何阳光 |
时间 |
2020.4.2-20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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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秦方娜、牛烁 |
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 2020年04月08日~ 2020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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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照度。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50个,实检样品数50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48个。其中,苯、甲苯、二甲苯样品24个,溶剂汽油样品24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要求。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2个,全部为照度样品。检测结果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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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业(5265),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判定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该企业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设施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
建议: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相关内容。 (3)作业场所设置的公告栏、告知卡必须清晰,如出现掉落或模糊不清的现象应及时更换。 (4)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5)委托有资质的油品运输单位进行油品运输,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协助油品运输单位加强对油品运输人员的职业危害告知。 (6)在今后如有新建、改建、扩建等技术改造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建设。 (7)企业相关人员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要配备应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设备、器材,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按应急处理措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