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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苏桥储气库群苏1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5-8

报告名称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

苏桥储气库群苏1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

联系人

张佳

地理位置

河北省霸州市境内任庄子村、下坊村

项目名称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苏桥储气库群苏1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

项目简介

该项目总投资51354万元,新建2座注采井场,并利用3口老注采井,建设注采合一管线3.06km,单井管道2.1km,采用不加热节流、间歇注甲醇的工艺,实施后使苏1储气库有效库容达到9.4×108m3,工作气规模达到3.6×108m3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岩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陆凯明

现场调查人员

孙岩

时间

2020.1.7

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硫化氢、甲醇、噪声等。类比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甲烷、甲醇、硫化氢、噪声等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化远程控制,人员巡检作业,现场无人值守,由注、采天然气组分表可知,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相对较低,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2)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3)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包单位。

  (4)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要求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

(5)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早发现,早治疗,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

(6)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毒物的员工发放防毒口罩、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为焊接人员发放焊接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如需外包,建设单位须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外包,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职责,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9)正常生产条件下甲烷等有害物质浓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但在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物料的大量泄漏,导致操作人员缺氧窒息。建设单位应重视生产装置中管线、阀门、仪表等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杜绝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于2020年2月10日,组织专家对苏桥储气库群苏 1 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刘喜房、纪化成、张新建组成评审组,刘喜房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的描述基本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6.《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基本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企业概况,职工总人数,以便评价做职业卫生机构及人员设置的符合性。

2.细化完善应急救援设施中报警装置符合性评价内容,报警装置的合理性/符合性标准条款不适用。

3.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中,补充对咪唑啉季铵盐、胺盐的危害性分析。

4.修改评审会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