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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5-8

报告名称

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承祖

地理位置

青海省海西州

项目名称

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政区锡铁山镇西部区域

项目简介

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拟建风电场总投资39900万元,装机总容量50MW,安装20台2.5MW风电机组,20 台容量为 2800kVA 的箱式变电站,风电场的年上网电量为98237.85M W·h。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岩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马立晶

现场调查人员

--

时间

--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本项目存在高温、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类比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说明及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该项目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建设中,若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予以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运维巡检工作业过程中,接触噪声、工频电磁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拟建项目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3)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5)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6)夏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高温的操作人员配备清凉饮料、藿香正气胶囊等防暑降温药品。

(7)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大柴旦5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任清亮、柴栋良、张新建组成评审组,任清亮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的描述基本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基本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面,项目建设在海拔高度在3000米左右,对高原的物理因素应进行识别,防止高原病的发生。

2.应急救援方面,增加防紫外线灼伤,冻伤药品及氧气治疗设施。

3.核实危废室的通风设施设置情况。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任清亮          

专家组成员:柴栋梁、张新建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