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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0-5-8

报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

孙龙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1790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1790号,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下属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

目前该加油站运行正常。加油站在加油、油品装卸、储油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加油站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制定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了员工安全行为;通过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一系列措施,预防和控制了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障了劳动者健康权益。该站自投入经营以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加油站自运营至今,生产工艺和设备未发生改变,本次评价为该加油站首次现状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岩

报告编制人

康海龙、范凤杰

现场调查人员

范凤杰、于迎芳

时间

2020.4.2

采样人员

范凤杰、于迎芳

时间

2020.4.2-2020.4.4

检测人员

秦芳娜、牛烁

时间

2020.4.2、2020.4.8-2020.4.9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32个,实检样品数32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业(5265),该加油站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汽油、柴油等。

参照《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建议: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100%体检,并按照体检结果妥善进行处理。

(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相关内容

(3)建议及时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卫健委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作业场所设置的公告栏、告知卡必须清晰,如出现掉落或模糊不清的现象应及时更换。

5)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6)委托有资质的油品运输单位进行油品运输,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协助油品运输单位加强对油品运输人员的职业危害告知。

7在今后运行中如设备、生产工艺或生产状态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评价。

8)企业相关人员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要配备应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设备、器材,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按应急处理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