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苏桥储气库群苏4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 苏桥储气库群苏4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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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 |
联系人 |
张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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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霸州市东约1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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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苏桥储气库群苏4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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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建N、O、P三座井场,N井场内新钻5口注采井:苏4K-12X、13X、14X、15X、16X,O井场内新钻4口注采井:苏4K-5X、8X、10X、11X,P井场新钻2口注采井:苏4K-7X、9X,配套设置注采计量切换阀组、注采管线、甲醇/缓蚀剂注入装置等;已建C井场增加脱硫装置;新建N井场到集注站的注气管线、采气管线,新建O井场到已建C井场的注气管线、采气管线,新建P井场到已建E井场的注气管线、采气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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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孙岩、范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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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孙岩 |
时间 |
20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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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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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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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硫化氢、甲醇、噪声等。类比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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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甲烷、甲醇、硫化氢、噪声等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化远程控制,人员巡检作业,现场无人值守,由注、采天然气组分表可知,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相对较低,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建议: (1)建设单位应针对建设施工期与施工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相关协议,确定双方在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规定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 (5)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6)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如有外包作业,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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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苏桥储气库群苏4储气库(天然气)扩容达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刘喜房、纪化成、张新建组成评审组,刘喜房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完善补充措施中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3.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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