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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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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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武鸣县东南部太平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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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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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院编制完成了《新天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14年7月22日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4]855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年成立了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 武鸣安凤岭风电场原规划装机容量80MW,经现场踏勘、场址范围适当扩展及优化布置,并征求地方政府场址范围有关意见,本风电场拟开发场址面积调整约为43km2,总装机容量100MW,拟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工程优先开发北部场址,场址面积约20km2,装机容量5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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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葛志茹、薛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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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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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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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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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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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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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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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工频电磁场、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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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本项目主要存在高温、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数据,综合分析,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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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 (4)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6)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7)公司应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8)六氟化硫的充装由厂家进行。公司应加强监督。告知厂家在操作过程中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9)夏季施工时应为室外接触高温的操作人员配备清凉饮料、藿香正气胶囊等防暑降温药品。 (10)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1)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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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补充低温、六氟化硫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对维修和维护时用到的原料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对项目建设期的职业危害,根据要求可以只提管理要求,不进行评价,因为涉及的是两个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人员的体检及检测只提及加强管理并保留资料存档。 3、完善蓄电池室等事故通风设施分析评价,补充急救箱内拟设置的应急药品,并对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 4.完善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组长:任清亮 专家组成员:柴东良、张新建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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