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富丰风电场2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富丰风电场2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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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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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县城北部偏西约57km处,河北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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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围场富丰风电场200MW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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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围场富丰风电场200MW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可以给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带动当地原材料及加工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风电场建设与附近旅游景点的建设有机结合,风力发电机组群将会成为当地新的旅游景点,对于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具有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170701.77万元,建设规模为200MW,安装87台风力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535200M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267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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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薛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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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凤杰、薛灿 |
时间 |
2019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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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陈帅、李新勉 |
时间 |
2019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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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陈帅、李新勉 |
时间 |
2019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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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工频电磁场、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检测,#2风力发电机筒仓内、1#主变压器等场所的噪声的检测值符合国家的标准;3#箱式变压器、1#主变器等场所的工频电场的强度符合国家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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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磁场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污水处理装置清淤时,选择具有专业清淤设备的单位,告知清淤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 (6)并网断路器2213开关旁的工频电场强度检测值接近职业接触限值,建议运维工适当缩短在该场所的巡检时间,巡检过程中尽量避免靠近断路器开关,并注意个体防护。 (7)六氟化硫充装由设备厂家完成,充装前双方应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职责,充装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避免危害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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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富丰风电场2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总经理李永进、副总经理郭晓光、安生部经理东学军、项目经理红柳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 2、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客观、可信;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的分析、评价较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4、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10、对职业健康风险预防控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控制措施要求,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细化项目背景介绍。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中通风设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3、补充完善配电室六氟化硫报警仪位置、高度、报警方式分析评价。4、补充调查分析评价本项目中电工、高处作业员工体检结果及安置情况。5、补充劳保用品发放周期调查分析评价。6、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张新建、纪化成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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