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兴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兴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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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 |
联系人 |
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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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兴服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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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兴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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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兴服务区西区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位于京港澳高速定兴服务区,负责人官建武,主要经营柴油、汽油。在加油、油品装卸、储存油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溶剂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 加油站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改善了工作环境;通过制定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了员工安全行为;通过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一系列措施,预防和控制了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障了劳动者健康权益。该站自投入经营以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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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倪丽耐、王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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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倪丽耐、王帅 |
时间 |
2019.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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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帅、倪丽耐、康海龙 |
时间 |
2019.3.6-20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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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孟颖、秦方娜 |
时间 |
2019.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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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1#加油机92#枪旁、1#加油机98#枪旁、2#加油机92#枪旁、2#加油机98#枪旁、罐区的苯、甲苯、二甲苯CTWA和CSTEL值、溶剂汽油的CTWA和CMAC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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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等的规定,结合加油站所用原辅料、生产工艺及检测结果,该加油站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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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该加油站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2)加油员采用两班倒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劳动时间过长容易导致加油员精神紧张,身体疲劳,建议调整班制。 (3)作用场所设置的公告栏、告知卡必须清晰,如出现掉落或模糊不清的现场应及时更换。 (4)该加油站应定期对工作场所中的有毒物质进行定期监测。 (5)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期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6)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员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7)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8)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更新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