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九十八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九十八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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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 |
联系人 |
娄庆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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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满城区北环路燕赵街十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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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九十八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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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九十八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8月13日,位于保定市满城区北环路燕赵街十字路口,负责人孙佳尤,为二级加油站,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下属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 该站自2015年7月现状评价以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未发生变化,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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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康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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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蔡凤玲、葛志茹 |
时间 |
20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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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葛志茹、陈帅 |
时间 |
2019.3.6-20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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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孟颖、秦芳娜 |
时间 |
20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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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42个,实检样品数42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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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业(5265),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判定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该企业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设施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
建议: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组织汽油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组织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加油员及站长到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与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加油员班制为两班制,工作时间较长,劳动时间过长容易导致加油员精神紧张,身体疲劳,建议调整班制。 (4)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存在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等技术改造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