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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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月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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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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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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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主要从事风电场的规划、开发、运营及电力销售。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通道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3456万元,在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境内,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交界处的山脊处,安装22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计装机容量44MW,并拟建110kV升压站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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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倪丽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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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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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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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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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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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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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六氟化硫、氟及其无机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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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分类,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噪声、工频电磁场等。根据类比分析,预计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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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 (4)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卫生资料,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及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6)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7)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毒物的员工发放防毒口罩、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为焊接人员发放焊接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建设单位应针对工作人员进入风机塔仓内的巡检作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9)建设单位须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外包,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职责,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10)拟建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