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5957933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资质荣誉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信息 - 详细信息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4-17

报告名称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

联系人

李雪娟

地理位置

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5555号

项目名称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隶属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5555号,离京深公路清苑出口0.5km,西靠保衡公路,始建于2000年,厂区占地150亩,自2000年建成投产,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不断对厂房和设备进行更新换代,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目前,该公司主要包括三个生产车间(极板车间、装配车间、成品车间)和与生产配套的辅助设施,年生产铅酸蓄电池650万支。该公司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蓄电池生产技术,采用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为主,人工为辅的操作方式,生产工艺流程顺畅。

该公司2015年委托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尽快适应蓄电池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2016年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在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引进拉网设备,投资11500万元,进行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二期及特种电池生产线搬迁项目的改造,对一号车间、二号车间、三号车间、四号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原有厂房),并新建特种电池工段、氧气汇流排间及丙烷汇流排间。2017年以后公司不再生产使用沥青的特种电池因此生产原料中不再使用沥青。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葛志茹

报告编制人

郝悠酉、康海龙、孙岩、段程鑫

现场调查人员

郝悠酉、葛志茹

时间

2018.8.29

采样人员

李明、康海龙、蔡凤玲、郝悠酉、段程鑫、金千、孙岩

时间

2018.9.3-2018.9.4

2018.12.3-2018.12.5

检测人员

李志敏、吴灿、秦方娜

时间

2018.9.3-2018.9.4

2018.12.3-2018.12.8

2018.12.10-2018.12.11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烟、铅尘、氢氧化钠、硫酸、硫化氢、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588个,实检样品数588个,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物理因素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池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危害程度较重的行业;但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铅烟、铅尘、硫酸(雾)、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二条的规定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硫酸(雾)属《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铅烟、铅尘属于《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中所列化学因素,且为可疑人类致癌物。综合判定该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期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2)卸酸过程中,加强管理,预防泄漏,明确双方职责。

(3)生活污水处理清淤过程中,应对工作环境进行通风换气,并对硫化氢气体和氧气检测达标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公司应根据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备孕、怀孕、哺乳期未检查的职工,哺乳期结束后应立刻进行体检。

(5)公司应根据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员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6)铅易由消化道侵入,应安排人员对进入食堂就餐的员工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禁止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并要求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

(7)建议公司食堂为职工提供豆制品、胡萝卜、动物肝脏、虾皮等有排铅功能的食品作为日常饭菜的原料。

(8)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9)由于军品生产任务较少,检测期间军品装配线未正常生产,建议企业后续对军品装配线进行检测。

(10)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