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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4-4

报告名称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孙英臣

地理位置

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

项目名称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公司1996年被国家计委列为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购买国产发电设备发展民族工业的试点项目。1998年1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津能投资公司按照75%和25%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两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1年12月和2002年6月投产。现已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和烟气脱硝装置。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

该公司2015年进行了现状评价,自评价以来,锅炉点火方式由原来的柴油枪点火变为等离子点火方式,不在使用柴油枪点火;电厂水处理过程不再使用次氯酸钠,次氯酸钠储罐、次氯酸钠发生器等相关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脱硫系统中,石灰石粉直接进入石灰石浆液罐,不再经过破碎、湿式球磨等工序,破碎机、湿式球磨机等相关设备处于停用状态。

公司设有安部,负责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配有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王红

报告编制人

张辛杰、李明、李志敏、段程鑫

现场调查人员

郝悠酉、王红、李明

时间

2018.7.30

采样人员

陈帅、王红、杜勇、倪丽耐、康海龙、李明、葛志茹

时间

2018.8.3-2018.8.6

检测人员

刘明、吴灿、李志敏、秦方娜

时间

2018.8.3-8.7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氧化钠、硫酸、盐酸、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煤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540个,实检样品数540个,其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放灰工接触的矽尘浓度符合GBZ2.1-2007标准要求,部分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工业行业中的“火力发电”,该公司存在噪声、高温、煤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分析,该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或浓度基本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因此,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项目所用原辅料及生产工艺,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公司应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结合外委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等的有关规定,为外委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卸酸、碱、液氨过程中,加强管理,预防泄漏,明确双方职责。

(3)生活污水处理清淤过程中,应对工作环境进行通风换气,并对硫化氢气体和氧气检测达标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公司应定期对所有接害职工进行体检,在备孕、怀孕、哺乳期未检查的职工,哺乳期结束后应立刻进行体检。

(4)针对产生粉尘较多的工作岗位如皮带巡检、输煤保洁员、放灰工,应注意工作场所的卫生,加强对储煤场道路、灰库地面的洒水,最大限度降低二次扬尘。

(5)锅炉、烟气管道、污泥池等密闭空间作业时,严格遵守《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规定。按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培训准入者、监护这、作业负责人职责使其掌握密闭空间作业所需要的安全卫生知识。

(6)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期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7)公司应加强氨站及其他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管理。

(8)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员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9)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10)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更新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1)该公司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12)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强岗前、岗中、离岗时的体检,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