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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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廖重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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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江苏省如东县小洋口北侧的八仙角海域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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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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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小洋口北侧的八仙角海域附近,总投资532899.29万元,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4.0MW的风电机组和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30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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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倩 |
报告编制人 |
孙岩、段程鑫、金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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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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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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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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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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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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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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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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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分类,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六氟化硫、氟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工频电磁场等。根据类比分析,预计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予以采纳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预计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建设项目应补充制定事故状态下六氟化硫发生泄漏而发生的职业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 (2)应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针对六氟化硫断路器维护维修、塔仓内作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设项目主变、GIS室六氟化硫断路器的维护若采取外包形式,建议建设单位与外包厂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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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建设项目背景介绍; 2、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3、补充职业危害岗位的预期浓度; 4、完善防噪设施分析与评价; 5、完善评审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组长:任清亮 专家组成员:柴栋良、张新建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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