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瑞华 |
|||
地理位置 |
250万吨/年干选厂项目位于涞源县城东南约19.5km,支家庄村西南1km;100万吨/年水选厂位于涞源县城东约15km的杨家庄镇木吉村境内。 |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含250万吨/年干选厂、100万吨/年水选厂) |
|||||
项目简介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由处理量250万吨/年的干选厂与100万吨/年的水选厂组成。其中干选厂成立于2010年8月16日,注册地址为涞源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总投资5278.03万元,占地167亩,总建筑面积3595.5平方米,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目前生产运行状况良好;水选厂成立于2010年8月16日,注册地址为涞源县杨家庄镇木吉村,项目总投资11483万元,占地184亩,总建筑面积10348.5平方米,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建设有铁矿精选生产线2条及配套设施,年产铁精粉100万吨,目前生产运行状况良好。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250万吨/年选矿工程项目自2014年做完控制效果评价以来布局、工艺、设备等未发生变化。本次为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自正式生产以来首次现状评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李明、张辛杰、赵卫东、段程鑫、李志敏 |
||
现场调查人员 |
葛志茹、段程鑫 |
时间 |
2017.6.14-6.15 |
|||
采样人员 |
刘鑫鑫、李明 |
时间 |
2017.6.23-6.28 |
|||
检测人员 |
李志敏、秦方娜、刘鑫鑫 |
时间 |
2017.8.28-9.3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其他粉尘和噪声。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217个,实检样品数217个,其中矽尘检测中破碎工1、筛分工、干选工接触的矽尘(总尘、呼尘)的CTWA、Cmax及超限倍数不符合,破碎工2、皮带工接触的矽尘(总尘)的超限倍数不符合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颗粒物口罩后,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噪声检测中磨矿工的等效声级不符合,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后噪声强度可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和GBZ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黑色金属采选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属于危害程度严重的行业。 该企业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设施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符合相关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要求。 |
建议: 1)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病防护装置的完好程度,因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2)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并按相关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善职业健康档案。需复查的人员及时组织复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将其调离原岗位。 3)对驾驶室内粉尘及时清理,最大限度降低二次扬尘。 4)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5)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6)建议企业按相关要求规范警示标示的设置。 7)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