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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

报告名称

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其军

地理位置

甘肃省瓜州县城东北约28km处的戈壁荒滩

项目名称

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总投资313813.16万元,安装2001500kW3430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2MW,年上网电量为93449.5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325h。风电场塔基区建设风机234台及234座钢筋混凝土基础;箱式变电站234台及234座钢筋混凝土基础。升压站35kV配电室中放置35kV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变压器装置露天设置;蓄电池室(内放置两组400Ah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无功补偿室内布置无功补偿装置;室外布置主变压器、SF6断路器、进线架及避雷针、主控通讯室、直流室、330kV继保室等。

    建设项目于201512月开始投入试运行,其建构筑物、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建成后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且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工作人员固定,未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倩

报告编制人

李雪霞、范凤杰、赵卫东、周爱强、金千

现场调查人员

康海龙、金千、范凤杰、李倩

时间

2017.5.11

采样人员

康海龙、金千

时间

2017.5.18

检测人员

康海龙、金千

时间

2017.5.18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应检样品数31个,实检样品数31个,检测结果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内相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噪声、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故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噪声和工频电场采取了较全面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果。

经综合分析,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合理,运行基本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得到控制;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2号主压3302断路器工频电场强度检测值已接近职业接触限值,建议运行值班员适当缩短在该岗位的巡检时间。

2)设备年检时,建设单位应对水处理紫外线消毒器进行检测,发现紫外线泄漏时要及时检修。

3)在升压区较高位置设置风向标,在主变断路器发生六氟化硫泄漏时,现场人员能及时撤离到上风侧。

4)建议在蓄电池室设置移动式喷淋洗眼装置、急救箱,箱内存放棉布、2%~5%碳酸氢钠、2.5%氢氧化镁溶液,及时处理发生蓄电池破损酸液溅出对现场人员造成的眼睛和皮肤的灼伤情况。

5)建议制订化学灼伤及六氟化硫泄漏中毒应急预案。

(6)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当作业场所噪声强度长时间超过80dB(A)时,应组织噪声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及3位专家(相关人员以及专家名单附后),于2017年7月23日在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介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对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情况进行了介绍,评价单位汇报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验收组认真查阅了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对该项目工作场所的防工频电场、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针对该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经研究讨论形成以下验收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基本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分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危害程度;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了落实;

6、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

7、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基本可行;

8、评价结论正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项目原辅材料表,对原动力,辅料及产能情况涉及的油脂量进一步核实。

2、补充生活水处理紫外线检测及夏季室外露天作业WBGT指数的检测;

3、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评价;

4、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职业危害预评价,在设计阶段委托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委托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符合验收程序。

3、该项目工作场所中设置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及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基本健全。

6、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前期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7、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9、有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0、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整改的意见:

1、制定生活污水清淤作业指导书,在保证有效通风并采取相应检测的条件下方能开展清淤作业,并存档,同时应进行作业人员的宣贯;

2、在六氟化硫断路器区域设置风向标;

3、建立生活水处理阻垢剂的中文说明书及MSDS档案;

4、补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评审验收组认为: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基本合格,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后,评价机构根据整改情况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正式报告及相关竣工验收材料由用人单位归档备查。

                                                         专家组组长:柴栋良            

                                                         专家组成员:王爱军、张春明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