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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7-8-18

报告名称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成山

地理位置

定州市胜利路旭阳园区

项目名称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月,是原保定焦化厂改制重组后新成立的一家民营焦化企业。

公司位于定州市胜利路,是一家以生产冶金焦炭、甲醇、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等产品为主的煤化工企业。公司分为老厂区和煤化工园区两个厂区。法人代表:王英其;注册资本:225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2450亩(其中煤化工业园区2000亩、老厂区450亩)。老厂区拥有三座60JNDK43-99D型单热式捣固焦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量120万吨焦炭;煤化工园区主要有:一套80万吨/年焦化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一套96万吨/年焦化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一套10万吨/年甲醇生产装置、一套10万吨合成氨装置。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文芳

报告编制人

范凤杰、李倩、段程鑫、王菊超、赵卫东、李雪霞

现场调查人员

李新勉、段程鑫、范凤杰、李倩、王菊超

时间

2016.11.10-11.25

采样人员

马立晶、金千、王菊超、段程鑫、康海龙、李新勉、孙岩、李倩

时间

2016.12.26-12.31

2017.01.04-01.06

2017.01.09-01.11

2017.01.12-01.14

2017.01.16-01.21

检测人员

刘明、王娜娜、李志敏、秦方娜、马立晶、金千、王菊超、段程鑫、康海龙、李新勉、孙岩、李倩

时间

2016.12.26-12.31

2017.01.01-01.24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甲醇、苯酚、萘、碳酸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二氧化锰、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硫化氢、二氧化硫、氰化氢、臭氧、硫酸、焦炉逸散物、其他粉尘、煤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等;物理因素为:噪声、紫外辐射、高温等。

检测结果:除了(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上升管工、(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炉顶工、(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交换机工、(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导烟车司机、(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捣固车司机、(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拦焦车司机、(120万吨、80万吨、96万吨)熄焦车司机、(120万吨、80万吨)推焦车司机、(120万吨、80万吨)测温工接触焦炉逸散物的CTWA和超限倍数,120万吨煤5皮带工、120万吨一配煤(煤4、煤3)皮带工、120万吨二配煤(煤1、煤3)皮带工、80万吨预粉碎机工、80万吨(B116B121B105)皮带工、80万吨精粉碎机工接触煤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不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均符合规定。

物理因素除了(80万吨、120万吨)鼓冷工、园区污水处理工、96万吨脱硫工、120万吨硫铵巡检工、(合成工段、压缩工段、空分厂房)巡检工、园区采制样工、80万吨大振动筛工、120万吨3#焦炉振动筛工、80万吨小振动筛工、96万吨振动筛工接触的8h等效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他均符合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的第二类“炼焦”业。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氨、焦炉逸散物、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硫化氢、一氧化碳、硫酸、煤尘、其他粉尘、甲醇、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该公司采用的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没有明显区别,判定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病防护装置的完好程度,因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2)若今后有委外作业,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3)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使其更规范、更具操作性。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等多种方法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在不断的演练中评估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及时发现演练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4)化验员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多、用量小,现场采样可能接触到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因此应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化验操作时注意开启防护设施;对有毒有害试剂分类建档,制定储存管理制度。

5)维修人员在检修、抢修设备时,可接触到高浓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是设备抢修时,大多不是有计划进行的,更须注意个人防护。在限制性空间(如罐、釜等)进行维修、清理作业时,实行两人监护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做好配合,不准擅离职守,时刻注意操作者动态,防止中毒窒息、中暑等事故的发生。

6)污水处理池清於时可能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应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如事先通风,检测硫化氢的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毒口罩、胶鞋、安全带、安全绳),应有2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做好现场救援准备。

7)应急冲洗设施设置在室外,应加强日常维护,每周至少启动一次,避免锈蚀或产生杂质;冬季注意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受冻损坏。

8)合理安排接害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缩短劳动者接害时间。

9)建议为接触高噪声岗位人员定期听力检查,防止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发生。如发现有语频听力轻度损失的工人由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单位按程序做进一步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做相关处理。

10)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11)备煤盘和备煤皮带的皮带头和皮带尾由于煤的落差大,产生的煤尘量较大,且接触人员多,长期接触煤尘可引起煤工尘肺,企业应将此处作为关键控制点,为接触煤尘的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降低煤尘对人体的危害。

12)建议公司加强工人培训,严格要求各工段交接班时的卫生打扫标准要求,降低二次扬尘的危害,尤其是煤尘超标的工作场所。

13)该企业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和检测。

14)公司员工体检人数不足,建议公司依据接触危害因素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100%体检,并对每人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