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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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曹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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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易县高村乡西水冶村村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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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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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建设一条规模为4000t/d熟料的带窑外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尾带双系列五级低压损旋风预热器和TTF分解炉,同时预留一条同规模的生产线。生产过程包括从石灰石及辅助原料预均化堆场至水泥成品出厂整条工艺生产线。 该项目年产水泥熟料120万吨、水泥151万吨。余热电站年发电量6552.6万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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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芳 |
报告编制人 |
孙岩、李倩、王菊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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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文芳、孙岩、王菊超 |
时间 |
2016年8月20-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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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时间 |
2016年10月9日-14日;2016年10月17-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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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秦芳娜、王娜娜、刘明、李志敏 |
时间 |
2016年10月9日至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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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矽尘、煤尘、电焊烟尘、石膏粉尘、氨、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锰、臭氧、硫化氢、二氧化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1)化学物检测结果:二氧化锰、氢氧化钠、盐酸、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氯、氨、臭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的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2)生产性粉尘检测结果:该项目中石灰石破碎工接触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超限倍数超标,石灰石预均化库操作工接触石灰石粉尘总尘超标,原料调配、回转窑、原料立磨巡检工接触其他粉尘超限倍数超标,取料机操作工接触矽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超标,总尘CTWA超标,热风炉操作工接触矽尘总尘、呼尘超限倍数、CTWA超标,2#、4#包装操作工及2#、6#装车工接触水泥粉尘(总尘、呼)超限倍数、CTWA超标,其他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3)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噪声的检测结果除石灰石破碎操作工、煤磨巡检工、回转窑巡检工、原料立磨巡检工、空压机巡检工、水泥磨工接触8h等效声级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其他均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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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该项目水泥制造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河北京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基本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个别场所粉尘和噪声的浓度/强度超标,作业岗位已经加强了工人的个体防护,采用个体防护用品后,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危害程度在可接受的程度范围内。因此,我公司认为: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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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监督工人坚持正确使用防尘口罩。对水泥粉磨、煤磨及水泥袋包装岗位进行重点防护。 (2)原辅料通过卸车坑卸料过程中加强车辆管理,厂内车辆运输司机及周边作业人员要戴好防尘口罩。 (3)加强粉尘排放点的日常管理,控制粉尘排放点的粉尘污染,加强绿化,加强场内道路的管理,控制车辆通行时的道路扬尘,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污染。 (4)继续加强厂区地面积尘的处理,减少扬尘。 巡检人员在工作时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保护听力,企业应督促教育巡检人员在噪声环境巡视时坚持正确配戴防噪耳塞。 水泥企业的高温、辐射热危害主要存在于回转窑,两炉附近,尤其在夏季高温时此环境中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人体在这样的环境下只有靠出汗、汗液蒸发散热,有可能发生人体蓄热和水盐代谢紊乱现象,因此应在此工作场所加强机械通风,夏季时给作业人员发放含盐降温饮料,加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检维修职业卫生防护建议 (1)项目工作人员进行检维修作业时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要佩戴好防尘口罩和防电焊弧光眼罩,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戴好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 (2)该建设项目粉尘污染控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配备的除尘设施的除尘效果,因此除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十分重要,建议企业加强对除尘设备设施的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检修作业施行作业票证制度,注意有毒有害物质、含氧量检测及现场通风,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 (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班。注意加强工人的职业健康教育。 (2)教育工人如何正确配戴防护用品,监督工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 (3)进一步规范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监测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4)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定期监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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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了对控评报告的技术审核,专家组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总平面布置中针对卫生防护、厂区绿化补充符合性分析;补充生活办公区与生产作业区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区域间距介绍分析,请调查各评价单元值班室及中控室位置,并评价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分析后,补充各岗位工作日写实分析。 3、建筑卫生学评价中,补充对盐酸库、化学水加药间建筑和地面防腐,以及地面坡向排水系统进行调查并评价。 4、应急救援评价,要首先分析可能发生的应急状况,可能造成急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存在的岗位(设备)。 5、个人防护一节中,脱硝氨水卸车入罐作业、化学水处理卸酸作业、卸碱作业、碱稀释、酸稀释、水中加酸、水中加碱工作由哪个工种负责,请补充调查,并给出相应防护用品,若无配备,评价并在补充措施中提出。 6、评价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卞恒全、石俊青 2016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