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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45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6-3

报告名称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45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文萍

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新区大王店工业园内的风帆工业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036.67″ ,东经115°272.05″。

项目名称

 新建年45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新区大王店工业园内的风帆工业园,拟投资275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8773平方米,采用注塑成型的方法,形成年产45000吨(2500万套)铅酸蓄电池壳体的生产能力。拟建项目于2010年取得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徐水发改备字[2010]34号)。

该项目生产过程可分为生产前准备、注塑成型、后处理三大部分。生产前准备主要包括原材料混拌和原材料预热和干燥。为了满足部分型号壳体颜色性能的要求,注塑加料前需要在混料机内,将原材料与相应色母混合并搅拌均匀,即原材料混拌。 注塑成型是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工序。注塑过程包括:加料、塑化、充模、保压、倒流、浇口冻结后的冷却、脱模7个步骤。后处理主要包括废品粉碎回收工序和塑壳、塑盖、排气盖、栓(栓体、栓芯)、提手等的组装过程。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倩

报告编制人

刘杰、赵卫东、孙岩

现场调查人员

李倩、孙岩

时间

2017.4.8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塑料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行业。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聚丙烯粉尘、噪声,商标印刷油墨中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但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的量小、时间短、频次低,结合类比有毒物质检测数据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未超标,职业健康体检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及职业损伤。

因此,本次评价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类比项目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该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予以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拟建项目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依据《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2)本项目施工和运行期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外包作业,须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企业。

3)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单位。

4)项目施工企业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5)施工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早发现,早治疗,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

6)防腐/油漆作业时尽量选用无苯油漆,减少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影响。

7)电焊施工作业时严格按照《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8)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毒物的员工发放防毒口罩、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为焊接人员发放焊接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

10)注塑过程原材料涉及铅,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烤煮食物、进食饮水等,下班后要及时清洗,更换工作服后再离开,不可穿工作服进食堂、出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45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建设项目联合厂房与周边建筑设施的间距、联合厂房内分区情况及各分区之间采取的降低职业病危害相互影响的措施介绍;补充依托公司公用工程的介绍及满足性分析;从工艺设备的选择、自动化控制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等方面,与类比企业对比,补充先进性分析。

2)完善生产工艺介绍,按生产岗位或生产作业过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分布情况分析;补充注塑、造料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的辨识、分析。

3)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完善总体布局、局部通风、联合厂房采光和全室通风的评价、对策措施。补充注塑和挤出造粒工位废气控制措施评价和对策措施。

3)补充区域位置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完善项目所在厂区周边关系图,所有图纸增加图纸名称。

4)完善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卞恒全、石俊青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