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右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右玉杨千河35MW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中广核(右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右玉杨千河35MW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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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郭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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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本项目拟建于山西右玉县杨千河乡。东经112°15'20.44″—112°17'34.36″,北纬40°04'96″—40°03'2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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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广核(右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右玉杨千河35MW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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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拟总投资31361万元。2015年7月24日取得新建右玉杨千河35MW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15]168号) 该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发电区及附属配套设施,依托一期工程的升压站,项目装机容量35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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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芳 |
报告编制人 |
李明、周爱强、李倩、张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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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文芳、李倩 |
时间 |
2016.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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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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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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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投产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噪声、工频电场、硫酸、六氟化硫、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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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其他发电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风力发电属于职业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行业。 由于该用人单位不存在高毒物质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较少,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该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备案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该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建议: (1)应扎实做好职业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应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 (2)加强新进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要求现场员工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性检查、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对警示标识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3)生产现场存在噪声、工频电场等场所应对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视,每月至少一次,并保存记录;宜配备检测设备进行日常测量。发现异常指标,及时治理。定期检查、维护通风、除尘设施,保障防护设施运行效果,做好记录台帐,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以更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4)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卫生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参加其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 (5)根据类比企业噪声及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可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但应加强工作场所日常监测,定期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当发现劳动者8h等效声级大于80dB(A)时,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噪声健康检查。 (6)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如巡检车辆中的空调系统,保障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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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对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广核(右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右玉杨千河35MW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以下专家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齐全,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为全面;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准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合理、可行; 7、结论基本正确。 经专家组讨论研究,仍需对《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右玉杨千河铁山堡风电场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以下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1、评价依据中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在线检测报警装置运行维护导则》等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并在评价中进行有效落实。 2、完善评价单元及工作场所划分,并明确其划分原则。 3、按照评价单元及工作场所,完善各评价单元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型号、规格、数量、分布及防控性能的分析及评价。 4、根据工种的接触时间、接触频率、结合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完善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完善35kV配电室、污水处理站、蓄电池室等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符合性、合理性的分析与评价。 6、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董占欣 专家组成员:柴栋良、吴春富 2017年3月18日 |